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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一六四 双神之战(1)

第164章 一六四 双神之战(1)

大世界存在无数平行宇宙, 神与人同时诞生。

神对人的吸引由生而来,人对神的索取亦由生而来。

神以人的信仰为食,人类供养祂们,反过来也能将其生吞活剥, 二者相依共存。

最初诞生的宇宙之神行走于人群, 无所不能地实现了众多愿望,祂带来了希望和幸福, 同时也催生了愈加浓烈的欲望。

人类是无法被满足的物种。

只要有人, 就会有欲望。

被迫接收了负面情绪的神越来越少露面,经过几百年的时间消磨, 神成了虚无缥缈的存在,也由此分化出了不同类人心里的不同信仰和形象, 只有极少极少早些时间陪伴在神身侧的人知道真相。

祂讨厌强大的自己被绑定在蝼蚁身上,更害怕让人类知道自己的弱点——失去食物, 神也会消失。

这听起来既可笑又荒谬, 而被选择继续留下来的人们还以为自己中了大奖, 得到了神明的垂青, 一代又一代虔诚地供给着。

直到有人想吃神肉喝神血,妄图取代祂。

神怒不可遏, 却并没有选择杀掉他们,而是诅咒这些人会伴着难以忍受的痛苦活得长长久久,子子孙孙永不停歇。

没了信徒的神并不打算原地等死, 因为祂发现了另一种办法,就是通过将各类故事映射到平行宇宙中,赋予小世界剧本以及规则,让其重覆不断地运行,把人类对故事本身的情感转移到祂身上。

这样一来, 神算是间接摆脱了人的桎梏。

“小姑,你这个野史神话也太野了吧?西方的五大创世神,我们中国的女娲,不同体系神话我都研究了个透,可从来没听过你这种说法。”

柳青清左手拿笔记本,右手捏笔,她因为早些年喜欢埋头读书,到了大学后眼睛近视度数有三百多,眼镜下的眉眼跟她面前的女人有几分相似。

“不是你说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吗?我只是把我知道的跟你说了而已。”小姑喜欢穿旗袍,手腕上戴着绿翡翠,她成年后自己创业,在沿海城市干得不错,每年只会在家里小辈们的寒暑假回来,又因为总是会带着一堆新鲜玩意儿,包括柳青清,都很喜欢她。

柳青清抵住因为低头动作而下滑的眼镜,“你刚才那些给我听得一楞一楞的,我选修神话学以来,从来没听过这种东西,小姑,你这是从哪儿听来的啊?”

“我爷爷在我小时候,临走那段日子跟我说的。”

小姑仰靠到竹椅上,脸上露出怀念的表情,眼角因为微笑皱起几条细纹,“爷爷对我们所有人都很好,每次从外面办事回来都要给家里的孩子们带一袋麦芽糖,那个时候世道乱,粮食珍贵,更别说这种东西……只是可惜了,因为我们家族遗传病,爷爷后来实在受不了……”

戛然而止的话点到为止,柳青清知道结局,因为柳家很多人都是如此。

柳家有家族遗传病,目前为止找不到发病因,跟那些凶恶的大病不一样,它来得猛烈,却持续绵延,人死不了,只会没日没夜地疼痛难忍,比刀割火烧还痛苦。

柳家到了小姑这一代,只剩两个女儿,另一个是柳青清的妈妈,她爸是入赘的。

“这个东西,听起来像不像我刚刚说的神话?神不是诅咒了某些人吗?”小姑半是嘲讽半是不甘,“我又想说活该,又想说,都惩罚这么多辈柳家的人,够了吧。”

柳青清的妈妈前两年发病后一直在大医院待着,她爸是个生物学家,这几年推了全部工作去医院陪人,柳青清自己都好久没见他们了。

小姑从小到大就提心吊胆的,跑到外省创业也是为了多些机会找外国专家,原本还有些庆幸,觉得或许自己是幸运的,结果柳青清妈妈病得太快,让她整夜睡不着,生怕下一秒就轮到自己。

“小姑,这些都是封建迷信啊,我们老师说了,一切事物都可以用科学解释,我们现在找不到病因,那只是因为医疗技术还没发展起来,说不定过几年就峰回路转了。”

“也许吧。”小姑苦笑一声,她自从知道家族遗传病这个东西,就打定主意要单身一辈子,尽管太多人催她,爸妈还以死相逼,小姑就不愿意,所以到现在有柳家血缘的小辈只有柳青清一个人。

其他都是非本家的亲戚,除了逢年过节多点热闹,别的也分担不了什么。

柳家是个长生的老家族,在南方扎根太久了,久到没人能明确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小姑,我爸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下。”

柳青清站起走远了十几步,她爸在电话里简短地说了自己有份特别重要的工作要回实验室,让柳青清记得多去看看妈妈,虽然请了护工,但还是家里人更放心。

然而她不知道,爸爸开始了一个疯狂的计划。

唐利国十七岁认识柳锦,两人年少爱情在八年后修成正果,因为了解柳家的特殊情况,他直截了当选择了入赘 。 结婚后他带着妻子去美国进修,后来赶上国家政策,海外人才引进,夫妻两人才回到老家。

柳家的遗传病一直作为唐利国的重要研究课题,在见过岳父发病疯狂拿头撞墙的模样后,他发誓一定要让柳锦免于病痛的折磨。

可是忙忙碌碌好几年依然毫无头绪,柳家人跟普通人比并没有什么差异之处,唐利国反反覆覆观察细胞,研究dna,查资料,什么都没有。

直到柳青清出生那年,夫妻俩抱着孩子回老宅过年,被疼痛折磨得不人不鬼的岳父终于在喝醉的时候向唐利国透露了一些他从来没听过的东西。

前面是一堆神乎其神的铺垫,酒过三巡,企图靠酒精麻痹自己的男人捂着胸口,断断续续说道:“柳家……其实在那个时候,得到了……祂的一部分血……我小时候在我爸房间看到过,嗝,一个很黑很厚的瓶子……特别黑……就是现在不知道哪去了……”

血?

唐利国敏感地对这个字眼提起极大关注,想要追问下去,岳父却睡死了。

他后来多次试探岳父都搪塞过去,便升起去翻找已故老爷子房间的念头,然而还是一无所获。

站在礼堂里,唐利国看着老爷子的照片,闪烁的烛火将黑白人物映照得惨白阴森。

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既然不在活着时候的地方,那就肯定是在死了后待着的地方。

在飘着难闻气味的泥土里挖出那个黑瓶子时,唐利国激动得颤抖,觉得终于有了点眉目。

他躲着实验室的同事,悄悄带回去了那个瓶子,瓶子的年份很久远,外面凸起的花纹很像前几个朝代的东西,瓶口压得死紧,还有卡扣,瓶身又小,想要打开必须非常小心。

唐利国借着学习的由头请教了考古队的人,在保证安全以及不会损坏瓶子内部东西的前提下弄开了瓶口,等他忐忑地凑近去看时,里面黑漆漆,试探着将瓶内的液体倒出来后,居然是无色无味的。

这个跟水很像的东西,唐利国暂且就叫它水,似乎没什么寻常。

他试着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结果得到了惊人的结论,因为它是活的,且在接触到空气后迅速发生变异,只不过活了十几秒就开始衰竭,然后成为了跟水一模一样的东西。

这个发现简直称得上离奇,唐利国又兴奋又激动,他脑子里想的更多的不是柳家的遗传病,而是对岳父嘴里的“祂”更感兴趣。

如果这真的只是祂的一部分血,那本体该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后面几年唐利国成天泡在实验室,企图繁殖覆活本体,无一不以失败告终,这让他感到挫败,更何况柳锦也察觉到了他的异常,于是实验就这么搁置了。

一直等到柳锦发病时,唐利国再度惦记起了那个从未成功过的实验。

既然是神的诅咒,那把神解决掉不就好了,能弑神的,只能是另一个神。

唐利国想自己造神。

白天时他去医院照顾妻子,到了晚上就回去偷偷做实验。唐利国用请假的理由把设备搬到了房子的地下室,他最先用的是自己的dna,两年时间失败了大大小小几百次,研究丝毫没有进度不说,神血也快消耗完了。

看着妻子骨瘦如柴,甚至起了自杀的念头,唐利国打算最后赌一把,他要用柳锦的基因来做实验。

匆匆交代完已经上大学的女儿几句话,男人拿着柳锦的细胞进入了地下室。

这次的实验是惊喜的,因为两个基因竟然相融合了!

完美得没有一丝缝隙。

胚胎的成长十分缓慢,直到柳青清都大学毕业结婚了才发育完全,它像个裹满了希望的美味糖果,就差撕开包装吞入人肚。

柳青清在大学认识的丈夫,毕业后丈夫借着柳家的关系走上了政路,顺风顺水,而她也开了家科技公司,几年的时间名声就打了出去。

柳锦近几年越来越难熬,柳青清夫妻俩找了太多医生,没有谁有办法,而小姑没撑住,在一个安静的下午离开了。

葬礼的时候来了许多人,白色的菊花铺满了灵堂,唐利国搀着柳锦,告诉女儿他们打算去乡下隐居了,至于病什么的,听天由命就好。

这样一走,柳家就只剩下柳青清一个人了。

胚胎出生后是个女孩,除了比一般小朋友可爱点,唐利国找不到她全身上下有哪点不同。

他核查了几百遍,几千遍,女孩的基因就只是个人类,普普通通的人类。

融合的产物没有造出神来,花费了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就只是这么平凡的结果!

唐利国抱着哭泣的婴儿,站在昏暗的实验室里,头一次感到了绝望。

“不行!你不可能是个普通人!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吗?对丶对,先让你长大,你长大了应该就会显化特征了!”

他神经质地晃晃手臂,像当年哄自己女儿那样,“先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叫什么呢,叫什么呢。” 唐利国走出实验室,漫无目的地绕着房子乱逛,院子中间种了棵很高的柏树,树梢被风吹得哗哗响,“姓柳,就叫柳如风吧!不行,是个女孩子,那把如换成茹好了!”

他自以为起得很好,得意洋洋地开始筹划该怎么养大柳茹风。

至于柳锦那该怎么解释,他也已经想好了,就说已故的朋友托孤,反正柳茹风跟谁都不像,妻子也不可能怀疑说是他的私生女。

等安排好一切,唐利国特意瞒了柳青清,带着妻子去了乡下,一去就是四年。

李阿水第一次见到柳茹风是五岁半,至于为什么计较到五岁半,那是因为她超级喜欢过生日。

过生日当天爸爸妈妈会带她去城市里好好玩一天,李阿水就掰着指头数日子,看离下次生日还有多久。

大城市有高高的房子和高高的摩天轮,五颜六色的灯,还有好吃的汉堡!跟家里灰色的墙砖丶烂烂的泥巴路不一样,周围的邻居还总是养大狼狗,一到晚上就叫得让她睡不着。

李阿水其实特别怕狗。

说回柳茹风,在那个晚上之前,李阿水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她。

那个时候政府还没把水泥路修到他们村子,一到下雨天,就算穿了水鞋,裤腿绝对全都是黄点子,脏兮兮的,如果碰到调皮的同龄人,可能衣服上也要遭殃。

李阿水的爸妈没跟其他家父母一样外出打工,只在离得最近的县里找了份1500的工作,想在老家守着她长大。

男生总嘲笑她,说穿的衣服总是那几套,也不好看,还便宜,不像他们,爸妈每个月都会寄过来很多新衣服。

“所以呢?关你屁事哦!滚远点!”

李阿水懂得爸妈的辛苦,不会因为这些话就怨他们,她很珍惜爸妈买的便宜衣服,只是到了下雨天,就要遇到讨厌的孩子。

她跟妈妈告状,爸爸在一边听到了说要拎着菜刀去找人家,妈妈连忙拦住,“哎呀,小娃娃的事情不能这样搞,不说那几家跟村长关系好,人家爹妈每年过年回来还捐钱修村子,你找了过去,以后阿水要遭孤立喽!”

妈妈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小学一年级,家里没钱了直接工作,但温温柔柔的,做事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她蹲下来对李阿水说:“阿水,对待他们你就找个地方赢过去,让他们对你心服口服,以后就不敢欺负你喽!”

“昂那你意思是让阿水和人家打架嘛!”

李阿水连忙举手,“我懂了!我懂了!不是非要打架!”

女孩打断了父母的争执,“好了,我晓得喽!”

于是在村子有人办酒席的时候,为了客人许多人家都把养的狗栓了起来,村里面的娃娃可以在外面玩到半夜,李阿水找到平常瞧不起她的人说:“我们打个赌,我赢了的话,以后你们不准找我麻烦。”

她比同龄人高,双手叉腰,很有气势,让几个小孩被唬住了,为首的男生呛她,“可以!但是赌什么我来决定!要是你输了,你以后看到我就喊我大哥,咋个样?”

“哪个怕哪个!赌!你说!”

“你现在去那个‘鬼屋’看一眼,如果没有怕得大叫的话,我就算你赢。”

男生口中的“鬼屋”是指村里面最好看的那幢房子,一般来说应该很受欢迎,但那里面住了两个怪老人,大家偶尔碰到他们都觉得像僵尸片里的妖怪,阴森森的。

房子占地面积很大,基本分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应该是两人平常活动的,另一个部分男生从来没见过亮灯,总是黑漆漆的。

孩子们小看不出来村里面隐隐对两位老人的尊重,被叮嘱不准去招惹的时候还以为大家都讨厌他们,久而久之那里就被叫做了“鬼屋”。

李阿水家偏偏还是村里面离那幢房子最近的人家,她也被爸妈告诫过不准擅自接近,但为了打赌,为了不再被欺负,李阿水直接点头答应了。

这户人家从外面看就跟他们不一样,青瓦白墙,院子里全是漂亮的花。

但这帮小孩的目的地不是正门,是侧边高墙的一个小窗户,离地有差不多两米五。

李阿水家秋收有很多干稻草全部堆在这里,同样摞得高高的,如果顺着爬上去,刚好可以站到小窗那。

“快点快点,你该不会是怕了吧!”

男生催她,他其实在看到这边一点儿光亮都没有后腿已经开始打颤,只能吓唬李阿水好让她认输。

“现在爬,你闭嘴看着。”

女孩揪着扎成一团的干稻草,试着踩到实处,一点点往上。

“快点快点!一会儿要是遭我老妈看到,我要遭批的!”

软骨头,胆小鬼。

李阿水心里骂他,但是动作确实加快了,等站到窗口那时,陡然楞住。

“喂!这是哪家的小娃娃!跑这来干嘛!”

“哇啊啊啊啊啊!有鬼有鬼!”下面的一堆小孩全跑没了,被路过的大人吓得像小鸭子“吧嗒吧嗒”蹿。

周围安静了下来,李阿水手撑着窗台,傻傻地盯着房间里面的人看。

她人小,没完全挡住窗户,还有月光可以洒进漆黑的房间,月光下面坐着一个唇红齿白的精致洋娃娃,仰头,也看她。

“小丶小仙女?”

李阿水家没钱上幼儿园,她是直接上的村里的希望小学的学前班,字还没认识多少,更没什么别的形容词,看到这么好看的人,只能用听过的名词来指代。

小仙女冲她笑了,弯起的嘴角像夏天后坡上长满的野百合,“你叫什么名字啊?”

李阿水晕晕乎乎,反应慢半拍,“我丶我叫李阿水,李子树的李,河水的水。”

她上半身全部扒到窗台上,“你呢?你好好看呀!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李阿水讲着掺了方言口音的普通话,因为小仙女也是普通话,想到学校里从很远很远大城市过来的年轻老师说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她也怕小仙女听不懂。

“我叫柳茹风,嗯,我可以写出来,但我不知道是哪些东西。”

柳茹风抿着唇,好像很为难,看得李阿水又开始晕乎,“可以丶可以写给我看吗?我认识字的!”

“好啊!”

柳茹风很白,像月光一样漂亮,李阿水努力去看她的手指在地上写字,说实话,这个小女孩一个字都没看懂,毕竟她才入学两个月,能记住多少新知识啊。

“你认识吗?”

李阿水憋红了脸,感觉自己刚才说的大话好顺溜,“对不起,我认不出来……”

“哈哈哈哈,没事的,这不是什么应该道歉的事情。”

柳茹风站起来靠近窗户,但人小小的,离窗户差得可远了,“你们前几天是不是学了唱歌啊?”

“嗯?你怎么知道的啊!对的,老师音乐课教我们唱了《小兔子乖乖》。”李阿水可激动了,“小仙女!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不是的,是你和你的妈妈路过的时候我听到了。”

柳茹风平时被唐利国关在这里,也不放她出去,房间里连书都没有,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的柳茹风只能安静听外边的动静玩。

“小丶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

“是这样唱的对吗?”

李阿水更晕乎了,连忙点头,“嗯嗯!你好厉害呀!”

“阿水?阿水?跑哪去了?该回家了!”

爸妈在院子前面喊她,声音传得很远,他们估计以为李阿水还在办酒席那家人那。

“你的爸爸妈妈在叫你了,你快回家吧。”

女孩依依不舍,“我明天还可以来找你吗?”

柳茹风点头。

回到家的李阿水被妈妈数落了一顿,让她以后天黑之前必须回家。

想到柳茹风,李阿水决定以后偷偷过去。

第二天在学校碰到了那几个男生,带头的不好意思凑过来,“昨天丶昨天你赢了。”

“嗯,所以记得以后不能再找我麻烦了。”

男生连忙答应,转而又悄声问她,昨天的窗户下面有什么东西。

李阿水停顿了半秒,但没人注意到,“什么都没有,黑漆漆的。”

自此以后,李阿水的生活多了一项新内容,就是趁没人的时候溜到柳茹风那跟她聊天。

“小风,为什么你每天都不开灯呢?”

“因为没有灯啊。”

“啊?是这样吗?你的爷爷奶奶都不给你安灯的吗?”

村子里大部分孩子都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李阿水也有爷爷奶奶,老人们对孩子都很好,周末去赶集还会买很多好吃的回来,李阿水上次想要一个洋娃娃,爷爷都直接掏钱给她买了。

“爷爷说我不需要灯,我看得见的。”

“怎么可能?!要是没有月亮,我那天都看不清你,我的眼睛超级好的,老师还老夸我,我都看不清,你怎么可能看得清?“

柳茹风好像也想不明白,因为在晚上她确实只能借着月光看东西。

“不知道。”

李阿水兜里塞了前几天酒席得到的奶糖,她没舍得吃,“小风,给你。”

“我明天过来把手电筒带给你好不好?”

柳茹风步子很轻,走到掉落的奶糖那,捡起来,“这个是吃的吗?还有手电筒是什么?”

“当然是吃的啦!而且很甜!手电筒的话,嗯,手电筒就是跟月亮一样亮亮的东西。”

李阿水觉得柳茹风笨笨的,便问她,“你多大了啊?”

底下的小女孩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四岁。”

“我比你大唉!我五岁半了!那你明年就可以去上学了!到时候我们两个可以一起!”

“上学……”又是陌生的词汇,才四岁的柳风被唐利国扔进来后她的世界就只有这个小房间了,房间里面有卫生间,卫生间有面大大的镜子,她只能在白天洗漱的时候过去照照,天一黑就什么也看不见。

“上学你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没关系,我可以告诉你哦。”

李阿水成了柳茹风的万事通,每个晚上都乐于为她解答各种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小问题,两人的友谊日渐升温。

李阿水告诉柳茹风,天上的月亮不能随便指,要不然月亮会割掉小孩的耳朵,村外围有一条很浅的小溪,水里的小鱼虾特别多,到了夏天后坡会开满野百合,风一吹香香的,端午节爸爸会把艾草一整把挂到木门前,妈妈会包大粽子……

“小风,为什么你不能出来啊?白天我们不可以一起在外面玩吗?”

“爷爷不准我出去。”

“可是不出去会闷死的啊!还有,不出去怎么吃饭呢?”

柳茹风指指房间门底下的小口,“郑阿姨会把饭从那里递进来。”

李阿水还是不理解,“不能出去跟家人一起吃饭吗?”

“好像不能,爷爷不喜欢我待在外面。”

小小的李阿水感到哪里不对劲,可是她想不通,“那我去跟你爷爷说可以吗?让他把你放出来。”

“可以吗?”柳茹风眼睛亮亮的,让李阿水勇气大增,胸有成竹地拍拍自己。

第二天放学下午,她走到房子正门,里面很漂亮,感觉跟村子是两个世界,有位中年女人在院子洗衣服,皮肤黑黑的,像李阿水那个经常下地干活的姨妈。

“阿姨!”

女人被她这嗓子吓了一跳,看到是李阿水后满脸不耐烦地让她别来讨嫌,见人不走,气势汹汹地走过来,现在是李阿水被吓到了,撒了手就跑得远远的。

后面她又尝试了几次,还没说话女人就开口骂人,凶得要命。

奇怪的房子,奇怪的阿姨,奇怪的老人,还有可怜的小风。

柳茹风表示理解,觉得现在这样也不错,至少她有了朋友。

柳茹风一直没有告诉唐利国,她其实看得见人们身上飘出的五颜六色像水一样的东西,因为明显感觉到老人不喜欢她,柳茹风天生就懂得闭嘴。

“你怎么可能是个普通人呢?!怎么可能?!啊?”

唐利国在柳茹风面前崩溃的次数很多,每回都是念念叨叨她不是普通人,再气得要死的想摔东西,然后被柳锦拦住。

柳锦身体越来越差,她一开始就不信丈夫的鬼话,在柳茹风一岁时发现了男人的实验笔记后,她也明白了这个孩子的由来,同时也知道了唐利国想用孩子血当她药引的打算。

一股既恶心又无奈的情绪夹杂在对唐利国的爱里面,两人摊开说后,柳锦让他停下实验,并且让孩子好好长大,要不然送去给柳青清养也行。

“你知道我这个实验违反了多少法律吗?我还承担着伦理道德,知道的人越多越不安全,我无所谓,女儿女婿怎么办?小杨还是当官的,你想让他被对手拉下马?”

最后两人协商,把柳茹风养在里侧的房间,等她再大点就瞒着所有人送到好人家去。

柳茹风确实跟个普通小孩一样,会哭会累会饿,唐利国慢慢也就认清了现实,只是偶尔还是会不甘心。

生活在小房间的日子里,柳茹风慢慢弄懂了那些飘在空中的“水”是什么,那是人的喜欢,人的爱意。

爷爷的爱流向奶奶,奶奶的爱流向爷爷,郑阿姨的爱流向很远很远的地方,每个坐在窗下数星星的夜晚,柳茹风都很疑惑,为什么没有人的爱是流向自己的呢。

直到某个特别亮的夜晚,一个孩子从窗台冒了出来。

六岁的时候李阿水成功升上一年级,妈妈赶集给她买了新书包和新文具,铅笔上印着卡通形象的公主,但她怎么看都感觉还是小风更漂亮。

急匆匆去分享快乐,李阿水想问柳茹风,现在她是不是可以上学了,是不是可以去学前班了。

到时候两人一定要手牵手地过去。

上个月路修通了,村子的人出门更近更方便了,李阿水想,她一定会紧紧拉着小风,走哪都带着她。

虽然害怕自己偷偷发现的小仙女被其他人抢走,但李阿水更希望柳茹风可以出来。

之前妈妈想把堆着的干稻草拿去剁碎了喂牛,还是李阿水死乞白赖求不要的,要不然她都没有“梯子”可以见小风了。

趁着夜色,她轻车熟路爬上稻草堆,小声喊柳茹风,“小风?小风?”

但无人应答,等李阿水仔细一看,柳茹风毫无意识地躺在地上,像真正的洋娃娃,怎么喊都没反应。

她慌了,几步跳下干草堆去猛敲爸妈的房门,“爸!妈!你们救救小风!救救她!”

两人刚睡下,穿着睡衣出来,“吵什么呢?什么救不救的?”

李阿水哽咽,眼泪冒得像珠子,“小风!小风没反应了!我怎么喊她都不动!她是不是生病了!你们救救她好不好!妈!”

“哪个是小风?都没听过啊?”

“是隔壁爷爷奶奶的孙女,她一直在那个小房间的,我经常跟她说话,刚刚过去,她都没反应了,倒在地上!”

爸爸听到是隔壁的,楞了下,前几年那家人刚搬过来的时候,村长特意开会嘱托过,不准去打扰人家,还指了指天上,说是惹不起的人物。

两夫妻对视了一眼,但李阿水哭得厉害,直拉着他们往外走,示意他们自己看。

李爸爸一看,哎哟,一个漂亮孩子真的倒地上没得反应,他吸口气,“我去问他家,就算娃娃不听话也不能虐待嘛。”

来这里快五年了,谁听过这家还有个孩子,李爸爸感觉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管不了,他最多只能提醒下。

三人去了前门,劈里啪啦喊人,没多久灯就亮了起来,一位很厚实的女人出来,拎着手电筒,晃到李家三口身上。

“什么事?大半夜的不睡觉!”

李妈妈站了出来,“你们家是不是有个娃娃?我小女说她在房间晕倒了,你们去看看。”

女人脸色大变,“没有孩子!我家就两个老人!说什么鬼话!”

李爸爸就知道事情不对劲。

争吵间村里其他人被吵醒了,穿上衣服就过来看热闹,围了一圈人,李阿水擦掉眼泪,终于绕了个弯,一瞬间好像明白了很多,她佝着腰往外跑。

“吧嗒吧嗒”的脚步声勾得村里面的狼狗大声叫唤,李阿水闷着口气往前冲,村长家门是开的,看来人出去了。

“你来搞哪样?”

男生是去年跟她打赌的那个,他是村长亲弟弟的儿子,父母去打工以后男生就跟着村长一起住。

“借你家小卖部的座机打个电话!快快快!”

“啊?哦,这么急啊?”

男生开了里面的门,“什么事啊?我刚才听见你家那边声音特别大。”

李阿水没理他,拨通了110,等男生听到李阿水的“警察吗?我要报警!这里有拐卖!”时,人都傻了。

之后警车的声音响了一个晚上。

“孩子有严重的营养不良,还贫血,低血糖,如果再晚点送过来,可能会出大事情。”

医生前面是怼着他拍的摄像机,记者看起来像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一腔热血,势要把柳家两位老人虐待儿童的事情调查清楚,更何况他们的身份特殊,女儿是科技公司老总,女婿是c市市政府秘书长,闹起来绝对大。

唐利国满脸颓败地坐在角落里,柳锦身体不舒服来不了,所以等柳青清两人急匆匆赶来这边的市医院时,只看到他一个。

“杨先生!您能解释一下您岳父虐待儿童这件事吗?您是否知情?是否默认了此事?”

柳青清慢慢退出包围圈,让丈夫处理,她走到自己父亲那,“解释一下,爸。”

“原来她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原来不吃饭也是会饿死的……那我就真的全部白费了……”

“爸,你说话,那个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唐利国嘴唇颤抖,“从丶从我朋友那接来的,我看她家里人都不在了,就想收养她……”

柳青清真想大逆不道把包砸到他头上,“那个孩子没有户口!你编能不能编得像一点!”

她烦躁地走了几步,“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啊?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你是生物学家啊!最懂得生命的可贵,你现在在做什么!我妈——”

柳青清想到了什么,“我妈也知道?”

“……嗯。”

唐利国干脆就认了女儿所想的,如果基因实验爆出来,那谁都别想活了,他不可能让小辈承担这种东西。

“我和小杨会处理这件事,你现在回去,之后跟我妈一起到美国,至于这个孩子,这个孩子的话我会收养。”

她进了病房,有护士在给柳茹风擦脸,脸露出来的时候柳青清又出门,直接把包砸到了唐利国头上。

丈夫和记者都楞住了,保镖则忙着过去防守摄像机,免得被拍到。

李阿水十二岁时升上了初中,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六年,她最后连柳茹风的面都没见着,那个穿得很贵的阿姨只说柳茹风是她的孩子,以后会跟自己去另一个城市生活。

那之后他们家得了市里面颁发的锦旗和一笔钱,爸妈就带她搬了家,新家好很多,有电视机,有洗衣机,还有空调,房子不算大,但生活条件确实提高了几个档次。

“李阿水,我布置的作文是记录一次自己最勇敢的时刻,你当童话故事写吗?”

语文老师语气不好不坏,“全篇的‘小仙女’还有‘公主’,先不说内容怎么样,不中不洋的这也不好看啊。”

“但是,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啊……”李阿水写了她最勇敢的事情,搞不懂为什么老师还要专门批评她。

“唉。”

语文老师叹气,他知道刚刚升学上来的孩子可能还转化不了身份,于是就挥挥手,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老师,你可以把我的作文还我吗?我还挺喜欢我的这篇作文的。” “拿去,下次认真点啊,好好审题。”

没有小风的日子就这么过了下去,李阿水中考时发挥不错,考进了市里一所很不错的名校,拎着行李过去时她只感觉格格不入,但幸好也有碰到合心意的小夥伴。

“我们寝室分在哪里啊?是同一间吗?”

李阿水旁边妹妹头的女生问。

“去看看吧,应该——”

“阿水。”

那一刻,李阿水眼中的一切都在慢放,她对这个声音莫名的笃定,会这样叫她的,除了小风没有别人。

人来人往的教学楼下,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留着厚重刘海,戴着大框眼镜的女孩子,脸被挡得严严实实,宽肥的校服耷拉着,是扔进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到的角色。

可是李阿水哭了,闸门关不住,她以为自己拯救了小仙女,小仙女会获得幸福,可看起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分开的这么多年,她有没有受委屈,有没有被别人欺负过。

走近了,李阿水发现柳茹风还没自己高,更想哭了。

“阿水,为什么要哭?不对,你还记得我吧?嗯?”

柳茹风伸手帮她擦眼泪,还有心情开玩笑,让人瞬间回到了小时候。

旁边的女生诧异地怼怼李阿水,“你们认识啊?”

“嗯,认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高中三年李阿水和柳茹风过得平平淡淡,她们没有遇到偶像剧那种故事情节,也没有名声大噪活在别人的嘴里,只是平平静静互相陪伴。

录取结果出来后两人报了同一座北方的城市,虽然学校不一样,但胜在离得近,平时有事没事约着见面很方便。

李阿水守着柳茹风,没有问她为什么每天打扮得丑丑的,其实这样也好,小仙女唯一的朋友是李阿水。

大学毕业的时候李阿水想好了,她们可以一起租房子,工作攒钱,然后闲了就到处旅游,绝对不会浪费一丝青春。

毕业典礼那天两人约着去吃火锅,柳茹风站在马路对面等李阿水买奶茶回来,周围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

“下个星期有个排球only漫展!约不约约不约!我出cos,你也出cos,然后去集邮!”

背着书包的其中一个女生手里拿了本漫画翻阅着,正急于跟好朋友分享喜悦,然后两人笑呵呵地边走边聊。

柳茹风突然注意到有辆失控的大货车猛地朝她们冲过来,司机一脸惊恐,刹车貌似失灵了。

“快躲开!”柳茹风一把推开两个女孩子,以她的速度想避开货车轻而易举,结果脚像被钉进了地里,动弹不得。

“啊——!!!”

“啊——!!!快救人!”

李阿水一阵晕眩,拿奶茶的手抖着一下撒在地上,她像踩在棉花里,恍惚着冲到柳茹风身边。

“小风!小风!你别睡我求求你了!我求你!我们丶我们才刚刚毕业,我们还要当很久的朋友!你丶你别这样,我求你了!我求你!”

李阿水哭得撕心裂肺,被柳茹风的血沾了满手,衣服上也全都是,红色铺了一大片灰色的水泥地。

柳茹风看着上方,她看见了神。

迅速消散的意识容不得柳茹风多说一句话,她模糊望向李阿水,终于理解了什么是难过。

地上的漫画书被流淌的血液浸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