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白白 作品

第76章 普罗米修斯的火种

周六,苏青媚和甄呈铭先是去了马文联的别墅,将里外搜了个遍,却一无所获。免费看书搜索: 阅读地

接着,两人又匆匆赶往许迹租的房子。

一进屋,苏青媚就看到了那些熟悉的小动物们。

那只眼角受伤的小狗见到苏青媚,立刻摇着尾巴围了过来。

苏青媚蹲下身,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随后从包里拿出火腿肠、狗狗零食和猫粮,分别放在它们的碗里,又招呼其他猫咪和狗狗过来吃东西。

甄呈铭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上扬说:“它们好像很喜欢你。”

苏青媚一边给鹦鹉换水,一边轻笑着说:“它们都没有什么攻击性,而且只要你释放一些善意,它们就会记很久。其实如果不喜欢它们,远离就好……真搞不懂那些虐待动物的人,心里到底怎么想的。”

甄呈铭低头看着正在争食的猫猫狗狗们,轻声说道:“总有人会恃强凌弱,也总有人会施以援手。”

苏青媚点了点头,笑得温柔:“还好它们碰上了心软的许迹和孙家豪。”

甄呈铭笑了笑,视线在屋内扫视,最终定格在角落里那堆珠宝上。

他迈步走过去,随手拿起一串项链看了起来。

苏青媚跟在其身后解释道:“这些都是孙家豪在宝宝家偷来的东西。”

甄呈铭点了点头,又扭头看向大厅一侧的鱼缸问:“当时那个油画框是不是垫在这个鱼缸下面?”

苏青媚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颔首说道:“对,就是垫在这个鱼缸底下。”

甄呈铭托着下巴思索了片刻,突然抬头笃定地说:“我知道那本日志放在哪里了!”

苏青媚惊讶地问:“是在这里吗?可是我们之前己经找过一圈,并没有发现任何类似笔记本的东西啊。”

甄呈铭神秘一笑:“因为它并不在这里。”

看到苏青媚满脸疑惑的样子,甄呈铭耐心解释道:“如果我的推测没有错的话,那本日志应该被孙家豪藏在了唐宝宝的公寓里。”

苏青媚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为什么你觉得会在宝宝的公寓里呢?”

甄呈铭眯着眼睛分析道:“许迹不是说过,他们三人各自藏一样东西,等刘思阳任务完成后再交给他吗?那么,孙家豪一定是将日志藏在了东市,可他并不是东市人,他能藏在哪儿呢?”

“首先,他肯定不会藏在这间屋子里,因为一旦出了意外,任何人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来搜这间屋子找线索。那么它还能藏在哪里呢? 按照许迹的做法,他们都会选择与案件无关但与自己生活轨迹有交集的人。”

苏青媚歪着头,眼中透着一丝疑惑:“许迹是因为他哥哥的原因选了我,而孙家豪是因为他碰巧偷了宝宝的东西?”

甄呈铭微微点头:“没错。他来到东市后,只实施过两次盗窃:一次是进入马文联的别墅,但他的目的是为了寻找线索;另一次就是唐宝宝家。马文联与宋天渝关系密切,他不太可能将关键线索藏在那里。那么就只剩下唐宝宝的公寓了。”

苏青媚眼睛一亮,急切地说:“极有可能!那我们赶紧去宝宝家看看吧!”

两人火速赶到了唐宝宝新山路的公寓。推开门后,他们便看到满屋的画作。

苏青媚一边在房间里翻找,一边皱着眉头自言自语:“会藏在哪里呢?”

甄呈铭环顾西周,目光快速扫过屋内的每个角落,沉声说道:“他喜欢把东西垫在底部,所以应该是藏在了某件家具的下方。”

苏青媚闻言立刻开始翻找沙发底和茶几底,但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甄呈铭若有所思地走进卧室,然后动手将床垫掀起。

果不其然,在床垫底下发现了一本黑色笔记本。

苏青媚见状,立刻上前拿起笔记本,摇头失笑道:“还真的是藏在床垫下面!”

甄呈铭将床垫放回原位,拉着苏青媚来到客厅,翻开那本日志。日志里详细记录了刘思阳从成为卧底到遇害之前的心路历程。

两人一页页翻阅着,当看到最后一页时,苏青媚的眼眶瞬间湿润,忍不住低叹说:“刘思阳真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警察。我终于理解为什么许迹和孙家豪会这么崇拜他。”

甄呈铭目光灼灼,斩钉截铁地说道:“他不会白白牺牲!我一定会让这个案子水落石出,还他一个公道。”

苏青媚望着甄呈铭坚定的神情,微微一笑:“接下来,就得看谢警官了。”

时间很快来到周一晚,刑侦1队照例在谢浩驰家召开会议。

谢浩驰看众人落座后,率先开口说:“周末两天,我去北市找了一圈,去了思阳家还有他可能藏东西的地方,都没找到孙家豪的手机。”

曾良言在旁问道:“有没有可能藏在青虎堂里?”

谢浩驰皱眉琢磨片刻,随后摇头说:“我觉得不太可能。当时所有人都在找他,如果他把手机藏回青虎堂,那实在太冒险了。一旦被人发现,这个证据可就毁了。”

甄呈铭转头看向徐少沣和余勇:“陈正邦那

边有什么线索吗?”

徐少沣摇头回答:“我们己经都找过了,完全找不到那张照片。”

甄呈铭点头表示了解,接着从包里拿出那本日志递给谢浩驰说:“这是刘思阳的日志,最后一页有写给你的话。”

谢浩驰惊喜地接过日志,立刻翻开阅读起来。

徐少沣在一旁问道:“你们在哪里找到的?”

甄呈铭回答道:“唐宝宝的公寓里。”

谢浩驰闻言诧异地说:“居然是在大小姐的公寓里!我之前还去过呢,没想到竟然咫尺天涯。”

说罢,他翻到了日志的最后一页。

众人纷纷凑过来,只见上面写着:“浩驰,要是你看到这篇日志,那就说明,这真的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篇日志了。”

“记得当初我们一起考入警校,一起成为了朋友,一起立志要做一名好警察。那些快乐的日子好像还历历在目,没想到转眼己经毕业了那么多年。今年,也是我成为卧底的第三年。”

“没做卧底前,我以为只要坚守本心、惩恶扬善,便是合格的警察。但深入青虎堂后,我才深知坚守本心谈何容易,更别说惩恶扬善了。在青虎堂,我结识了家豪和小迹。他们虽有些毛病,可本质不坏,只是没机会接受良好教育。我一心想早日捣毁青虎堂,好让他们这样的年轻人迷途知返。”

“然而,那天我无意间撞见宋天渝和王明远虐杀卧底的场景,那一刻,我的信仰瞬间崩塌,内心开始动摇。就在我几乎要放弃时,我想起了你,想起我们曾经立下的誓言。于是,我悄悄来到东市寻找证据。我打听到,过几天王明远会有所行动。若我能成功抓住他,定会带着所有证据去找你。可万一我失败了,你一定要找到这些证据:除了我这本日志,还有一个叫陈正邦的摄影师拍下了当时的情景;小迹手中也有一幅含有指向性的油画。而最重要的一段视频证据,我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它。”

“浩驰,普罗米修斯的火种,我交给你了。”

众人看完,心里泛起阵阵酸涩。

谢浩驰呆坐在沙发上,双眼通红,身子不受控制地发抖,像是在拼命压抑着内心的情绪。